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重点项目质量提升建设实施方案

发稿时间:2022-05-20 作者: 浏览次数:116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精神,全面落实学院《关于开展内涵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山服党字〔20215号)要求,不断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学院内涵发展、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职业教育规律,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需要,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通过教育,改变未来”的使命,坚持“服务发展,引领发展”的办学理念,树立“登高必自、止于至善,服务创造价值,实践改变命运”的价值追求,走“产教融合、育训并举”的办学路子,强优势、补短板,着力提升现代化教育教学水平与人才培养质量。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重点项目质量提升建设工作,落实落地学院内涵提升行动实施意见,特别是教学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培育的目标和要求,抓住高职院校改革发展战略机遇期,创新产教融合办学体制,大力培树“文明、专业的‘山服人’”形象,力争通过35年的不懈努力,在名师培育、专业建设、产教融合、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新突破,努力做到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显著提升,引领行业、服务社会的能力显著增强,在全省办学质量年度考核中进位升档,形成富有学院特色的专业核心竞争力和办学特色,为“建设省内领先、全国一流的服装名校”奠定坚实基础。

三、重点建设项目

(一)名师培育项目

1.建设目标

遴选一批院级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进行重点培育,实行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师德师风建设水平和教学、科研、社会服务能力,提高“双师型”教师比例,积极培育省级、国家级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

2.建设周期

2022年,评选认定1015名院级教学名师,6个院级教学团队;到2023年,新增1名省级教学名师;到2025年,新培养省级名师2名,省级教学创新团队1个,力争实现国家级教学名师突破。

3.责任部门:教务处、各系

(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

1.建设目标

扎实推进服装设计与工艺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工作。做大做强服装、艺术、财经、商贸、人工智能等一批有较强社会影响力的优势专业集群。建立适应产业升级、大数据和智能技术环境需要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质量评价机制和预警调控机制。重点建设服装设计、现代商务、艺术设计等省级品牌专业群,提升专业(群)建设层次和水平。

2.建设周期

2023年,服装设计与工艺专业群完成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目标,通过验收;重点建设艺术、财经、旅游、商贸、智能制造、虚拟现实等院级高水平专业(群)6个左右;到2025年,新建1个省级品牌专业群,力争获批1个国家级重点建设专业,1个专业群达到“中国特色高水平专业建设计划”水平。

3.责任部门:教务处、各系

(三)教学资源建设项目

1.建设目标

深化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改革,推动优质教学资源共建共享。专业教学标准对接职业标准、技术标准,与企业共同制定并实施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优化专业课程体系,重点建设一批省级“在线开放课程”,为在校学生和社会人员提供规范、便捷的在线教育服务。

2.建设周期

2023年,评选认定院级“在线开放课程”20门左右,省级“在线开放课程”不少于3门;到2025年,评选认定院级“在线开放课程”30门左右,省级“在线开放课程”不少于10门,积极争取国家级“在线开放课程”。

3.责任部门:教务处、各系

(四)教科研重点项目

1.建设目标

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研究,鼓励并支持学院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围绕人才培养的关键要素,深入研究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和人才培养过程中的新问题、新情况,特别是研究山东省乃至全国职业教育发展中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问题,教育教学改革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职业教育教学研究水平;推进科技创新和教育理论研究通过集中力量联合攻关和鼓励团队创新实践相结合,培育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务实有效、理论和实践层面都有突破创新、国内领先水平的教科研成果。

2.建设周期

每年立项10项左右院级科研重点项目,5项以上市厅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每两年遴选立项10项左右院级教学改革项目,3项左右省级教学改革项目;到2025年,实现省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奖的突破。

3.责任部门:教务处、科研处、各系

(五)现代学徒制改革试点项目

1.建设目标

密切与当地企业的合作,重点建设35个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探索完善学徒制培养的教学文件、管理制度及相关标准,推进专兼结合、校企互聘互用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建立学校、企业、行业和社会第三方机构参与的评价机制,切实提升学生岗位技能,提高学生就业对口率和留泰率。健全现代学徒制的支持政策,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和合理报酬,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企业和职业院校双主体育人的现代学徒制。

2.建设周期

每年遴选立项12个专业点进行院级现代学徒制试点,积极申报省级立项;到2025年,争取立项省现代学徒制试点项目。

3.责任部门:对外合作处、教务处、各系

(六)职业技能大赛提升计划

1.建设目标

实施“岗课赛证融通”人才培养模式,将大赛内容融入课程建设,持续开展技能竞赛月活动,提高技能竞赛月活动质量和活动参与度。建立技能大赛常态化练训长效机制,结合专业实际,科学确定赛项和大赛指导教师团队,形成赛荐结合、重点培养、梯级选拔、新老组合的指导教师团队和学生队伍,持续提升参赛水平,力争实现国赛获奖新突破。

2.建设周期

2023年,建立相对稳定的1016支省级技能大赛集训队伍;到2025年,力争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6项左右,提升获奖层次,争取承办服装专业省赛,实现国赛获奖新突破。

3.责任部门:教务处、各系

(七)规划合作教材建设项目

1.建设目标

支持建设一批适应学院专业人才培养需要,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高质量教材,尤其是省级高水平专业群、品牌专业群、特色专业建设急需的教材,适应分层次施教、分方向培养改革需要的教材。体现“把握行业脉搏、服务经济建设、深化‘三教改革’、提升育人水平”的改革意识,及时反映人才培养新模式、教学改革新趋势和课程思政新要求,运用“互联网+”思维与现代化信息技术手段的呈现形式,支持校企合作开发活页式、工作手册式等新形态教材。

2.建设周期

2023年,遴选院级教材立项20种左右,重点支持校企合作开发教材,省级规划教材获批2种以上;到2025年,校企合作开发教材20种左右,省级规划教材获批3种以上;力争建设国家级规划教材。

3.责任部门:教务处、各系

(八)产教融合共建项目

1.建设目标

拓宽校企合作渠道,完善引企入校机制,创新引资入校模式,加快推进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等多主体共建共管共享的现代产业学院建设,实现生均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工位数占在校生总数的比例逐年递增;实现产业学院、混合所有制二级学院等合作办学新突破;实现合作企业(含事业单位等)接收实习学生数占在校生总数的比例逐年递增;实现技术服务、各类培训及专利转化到款额逐年增加。持续做好师生国(境)外访学交流,扩大国际交流合作。

2.建设周期

2022年,每个专业(群)至少与10家以上企业建立深度合作关系;组建1个产教联盟;社会培训项目不少10个,技术服务项目35个,社会服务到款额500万元以上;到2025年,全院要与300家以上企事业单位建立相对稳定的深度合作关系,至少建立1个产业学院,社会服务到款额每年1000万元以上。

3.责任部门:对外合作处、科研处、培训处、各系

(九)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

1.建设目标

按照分层次施教、分方向培养要求开设创新创业课程,培养一批创新创业导师、名师,遴选一批优秀创新创业项目进行孵化,重点培育支持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及其省赛项目以及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项目,积极争取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

2.建设周期

2023年,评选认定1012名院级创新创业导师;到2024年,双创基地年均入驻项目达到20项以上,省级创新创业名师、省级创新创业团队、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取得突破;到2025年,培养23名省级创新创业名师,2个省级创新创业团队,每年有2项以上省级及以上“三项”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科技创新大赛获奖。

3.责任部门:科研处、招生与就业指导办公室、各系

(十)技术技能与科研创新平台

1.建设目标

以山东省百校教研产“三个一”融合工程建设为载体,推进学院省级科研创新与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突破,努力打造国家级科研创新与服务平台。做好2个省级技艺技能传承平台和数字化服装智能制造技术平台、服装新营销服务平台、汉服文化研究中心等平台的建设工作。引进省内外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技术技能大师、非遗传承人、齐鲁工匠等,建立大师工作室,在立项省级技能创新平台和建设省级科研创新平台上取得突破。

2.建设周期

2023年,做好2个省级、1个市级平台的建设和验收工作,重点建设23个院级创新平台,成立学院应用技术协同创新中心,初步完成全省“三个一”工程建设任务;到2025年,申报省级技术研发和推广服务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力争打造国家级科研创新与服务平台。

3.责任部门:教务处、科研处、各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质量提升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相关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各系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各重点项目成立质量提升建设工作小组,牵头职能部门分管院领导为组长,牵头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常务副组长,相关部门和各系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人员为成员。各工作小组每月至少召开1次推进会,领导小组每学期至少召开1次调度会,了解项目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创新管理机制

1.项目选题立项。各牵头部门根据任务分工,组织有关院级项目申报、遴选、立项、培育,邀请校内外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指导,并拨付项目启动经费。

各系、部要结合专业发展规划和当前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提出有针对性的攻关项目,要具体实际,可操作性强;教师可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确立发展方向,积极承担建设项目,鼓励以团队形式联合攻关。

2.实行“五定”管理。项目立项后,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推进措施,明确“五定”,即:定责任人、定时间、定目标、定措施、定成果。

3.形成闭合管理。各系、各部门要将本单位所承担的建设任务建立项目管理台账,重点项目建设牵头部门要建立全院的项目管理台账;有关职能部门牵头成立指导小组,院系两级定期对项目进度、质量进行中期检查和验收考核,研究制定下一步工作措施,通过考核评比,奖优罚劣,形成闭合管理。邀请校外评审专家对项目建设进行全程指导,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建设项目。

(三)落实经费保障

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学院将为质量提升项目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项目分立项验收型项目和评选公布型项目。立项验收型项目建立“基本保障+发展专项+绩效奖励”的支持办法;评选公布型项目建立“基本保障+绩效奖励”的支持办法。资金管理将遵循“奖补结合、突出重点、注重绩效、强化监督”的原则。

1.基本保障:项目立项后,学院提供0.25万元基础建设费用,个人项目最高按50%计。

职业技能大赛训练队根据批准的训练方案,予以经费支持。培训项目、创新创业项目等按照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2.发展专项:在项目培养期内,被省级及以上单位批准立项,执行发展专项资金使用办法,根据建设方案予以重点资助。

3.绩效奖励:项目通过省级及以上单位验收或公示的,省级项目奖励1万~5万元、国家级项目奖励5万~10万元,个人项目最高按50%计。

4.教科研成果奖、职业技能大赛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四)强化考核激励

质量提升项目建设工作成效纳入牵头职能部门与各系部的年终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任用、职称评聘、评先树优等的重要依据。重点项目具体考核要按照认领和授命相结合的原则,各系底线任务未完成的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根据总体任务完成情况对各系进行排名赋分。

省级及以上项目的绩效奖励由项目负责人进行分配;对牵头职能部门与任务承担系、部分别按照项目绩效奖励的10%20%给予奖励,由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分配。对获省级以上重大突破或国家级奖励的,直接获评攻坚克难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