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日报12月25日讯(记者刘玉波)经省政府同意,《济南市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正式出台,并自公开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与以往相比,这次改革提出要在全市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在实行积极的人口迁移户籍政策、大幅度降低城市准入条件等多个方面都有新的突破,开放程度在国内同类特大城市中是少有的。
《暂行办法》提出,全市范围内实行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取消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地方城镇户口等各种户口性质,按照实际居住地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今后,济南市将实行积极的人口迁移户籍政策,人口迁移户籍管理实行条件准入制。基本条件为具有固定住所、合法职业和收入,同时,结合年龄、婚龄、文化程度(学位、学历)、职业能力(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纳税、投资、就业、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条件,综合作为准予迁入本市申报登记常住户口的依据。市外农业人口和非农业人口迁入济南市落户,实行相同的准入条件。
济南市户籍新政起草部门分析说,与以往相比,这次户籍制度改革有多处重大突破。归纳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在实行积极的人口迁移户
籍政策、大幅度降低城市准入条件方面有新的突破。像大专高职、中专技校毕业生、直系亲属投靠、个体私营企业投资者落户等,都与省内聊城、菏泽、济宁等兄弟市(除青岛以外)是相同的条件,而没有参照外省省会城市制定较多的限制,开放程度在国内同类特大城市中是少有的。
二是在城市人口迁移管理体制改革方面有新的突破。《暂行办法》对管理体制作了新的调整,部门之间分工更为明确,便于政策的落实执行。
三是在推动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效率方面有新的突破。《暂行办法》高度浓缩了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一目了然,群众对照条款,自己就能明白是否符合条件。
名词解释
■投靠亲属
1.夫妻投靠:外地居民与本市常住户口居民登记结婚,可以随时办理夫妻投靠落户,不受婚龄、年龄的限制。在济一方系外地新迁入的,须取得本市户籍满3年后申请办理夫妻投靠(符合随迁准入条件但未同期办理迁入的除外);
2.父母投靠: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不受身边有无子女限制,允许其来济投靠子女落户;属父母投靠在济子女的,不能再以投靠父母的名义办理外地其他子女的随迁或连环迁入;
3.子女投靠:未成年子女可自愿选择随父或随母落户;独生子女投靠父母的,未婚人员不受年龄限制;非独生子女家庭,除未成年子女外,可以照顾1名未婚成年子女投靠(在职职工按调动办理);
4.因父母双亡而投靠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未成年人;
5.经民政部门批准的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被收养人员、社会福利机构依据法律规定程序收养的弃婴弃儿和孤儿。
■纳税人员
个体私营企业在本市当年纳税3万元或3年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投资者、配偶及未成年子女。
■成建制单位人员迁入
在本市落户的国内外大公司地区总部或销售中心、研发中心,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高新技术企业成建制迁入的人员。